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 )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协议,腾安基金将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华泰保兴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认/申购、
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具体优惠
规则及优惠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本基金的原费率详见其基金《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
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
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
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
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
文件,
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